????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近日,市教育局党委印发《关于做好党内监督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党委、纪委向局党委、纪委定期报告党内监督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明党的纪律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等10个方面。
????近年来,市教育局党委采取一系列措施,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制定了党委、纪委及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厘清具体责任;出台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函询谈话的实施办法》,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强化主动监督,改进对招生考试、职称评定等52项重点热点工作的监督方式;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局领导分别与分管处室、联系学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局纪委对局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市教育局把定期报告党内监督情况,作为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报告的主体、范围、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各单位监督报告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漏报、瞒报、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责任,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